李英灿
李英灿─── 大家都来尊重知识产权
  大家都来尊重知识产权
大家都来尊重知识产权
 
申 请 (专利) 号:  200510123702.X 申   请 日:  2005.11.22
名 称:  再生环保节能燃料
公 开 (公告) 号:  CN1872965 公开(公告)日:  2006.12.06
主  分  类  号:  C10L5/04(2006.01)I 分案原申请号:  
分   类  号:  C10L5/04(2006.01)I
颁   证   日:   优  先  权:  
申请(专利权)人:  李英灿
地  址:  650011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429号新四幢1单元602号
发 明 (设计)人:  李英灿 国  际 申 请:  
国 际 公 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 代理 机构:   代  理  人:  
 
摘要 

                      试论“再生环保节能燃料”
作者简介:李英灿:云南省镇雄县人,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现已退休,从事研究如何处理处置城市生活污水沉淀污泥和污水处理污泥技术。
 
    本燃料 实为“污泥再生环保节能燃料”(以下简称“燃料”),所谓污泥:即为城市生活污水沉淀污泥(含市政管网沉淀污泥、污水处理污泥);再生:就是把危害社会环境的有害物质(污泥),通过技术处理后转化为不危害社会环境,又能为人类社会提供新的用途的物质;环保:使环境清洁,不再污染环境;节能::一是生产该燃料时比其它最好的处理处置污泥方法耗能低,二是该燃料能替代能源燃烧;“燃料”:是将有害于环境的污泥转化为人类用于取暖饮食所需或为普通工业提供新能源的可燃物质。
    一.为什么要发明“燃料”?
    在70年代可看到昆明滇池及其进出流域的水体水质十分清澈,有很多人在水中游泳戏水打闹.垂钓等;到80年代时水体开始轻度浑浊;90年代初就长出污染滇池和进出江河水面的凤眼莲;进入2000年时滇池湖面和流域就臭气宣天。此时政府部门引起重视.有关专家和市民呼声四起,电视、报纸已多次出现象滇池这样的湖海江河被污染的相关报到。自2000年以来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来的污泥已是全国各大中城市政府部门无法回避,处理处置又难的问题。即使现在有五、六种处理处置污泥的方法,但是处理费用太高,又处理不彻底。虽通过全国各大中城市进行考察、比较、挑选出费用低,处理简便的方法对本城市的污水处理污泥进行处理处置,但弊端较多。现就看一看挑选并普遍实施的方法:虽然用汽车运输到偏僻处乱倒已是一种普遍处理的方法,但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的,这里就不细究。只研究卫生填埋法和农用法的弊端是:
  (一)进行卫生填埋法有以下十个弊端:
    1.运输距离:凡填埋污泥的运距都几乎超出50公里的单程,运输一趟来回即为100公里以上,此运费属于填埋运输费。
    2.填埋污泥的运输线路都有一部分是临时道路,既不好通过又伤车,因此增加汽车的磨损和运输维修费。由此如不增加运输费,运输污泥的驾驶员就没有利可图,就必须增加运输费而比普通运费高许多。
    3.将污泥运输出城时如产生过路费,一般是30元过一次,运一车要一个来回过两次,即为60元。又是一笔增加的运费。
    4.采取该法处理的污泥都必须脱水处理后才能勉强填埋,否则将在运输、装卸时既不易运输已不易装卸,增加运输量和填埋量,就增加运行成本费。
    5.运输污泥的汽车要特制,否则会在运输途中泼洒一路污泥,影响路面卫生,其后的车辆和行人一定受害不小,运输该污泥的驾驶员还要被相关部门罚款。所以又得增加运输污泥车的特制费,由此而只能以车次计费,不能以吨或立方米计费。
    6.场地填埋运输费:运输车将污泥运到填埋现场达到一定量后,不可能运到填埋点,都必须用其它机械或人工将污泥再次运到填埋点。因为污泥虽然经过脱水处理,但没有经过干燥处理,所以含水率还很高,载重能力较小,当污泥集中堆放到一定量时,机械不能在上面操作,用人工运输时已必须搭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设施,以致不掉进污泥中。这些都必须增加运行成本费支出。
    7.现在填埋污泥,可以做到卫生填埋而无法做到大规模填埋,因为污泥如6.中所说载重能力较小,机械和人到污泥上操作都会掉进去,即使花大代价做到大规模填埋,日后将会有不知情的人和家畜掉进去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只能小范围填埋,小范围就只能用人工,人工填埋至少要30元1立方米的人工费,又增加了填埋费用。如若不小心戳破手或脚就会中毒而危急生命。都是增加费用的因素。
    8.修路费:填埋污泥的地点离大公路都会有一段距离,因此必须修一段临时道路,这段路的费用已必须加在污泥填埋费中,而填埋污泥的量还很有限,如果一个城市日产污水处理污泥800立方米,填埋污泥的一个地点已只能填埋800立方米污泥,而修路长度要修5公里,就要天天修路5公里,一是没有资金,同时已忙不过来。
    9.浪费土地严重:如果一个中等城市日产污水污泥800立方米,一立方米污泥用地一平方米计,那么就日需1.2亩土地,每月就需土地37亩,一年需用446亩土地填埋污泥,(不考虑后果乱倒者除外)再随着扩大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批农业人口涌入城市,污水的生产量一天比一天增加,对污水处理又将要求100%的处理率而使污泥量不断增加,就会使浪费土地现象越来越突出。由此而带来的后果将还有很多。
    10.填埋的污泥如果是填埋在山沟或斜坡时,只要天下大雨或暴雨又可能冲回下游的江河流域,那么污水处理和填埋污泥的工程即成为劳民伤财,想进行再次处理都无能为力,而产生的后果会更加严重;如果是把污泥填埋在平地时又可能会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二)实施农用法的弊端:该法与填埋法相似,只不过把填埋时的工作转移给农民去做,同时已受到农用条件的较大限制。其问题如下:
    1.在北方中春至秋末这段时间的田地里几乎长满农作物,没有空地堆放污泥,只能自找地点堆放,除难能找到合适地盘外,由此还增加堆放费,二次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由于不可能有如此大的仓库堆放污泥,因此只能堆放在露天。此时如下大雨或暴雨时又将可能冲回江河流域而污染更多的水体。而且要在短短的一个冬季把四个季度的污泥运到农用场地实在是不容易。如是在南方可能一年四季都有农作物,难度已相应存在。
   2.农民不愿接受,其原因主要有七:一是在旱田使用污泥时会板结土壤,如在水田施用时在两天时间内就变成蛆或其它小虫卵,伤害农作物,并发出臭味。二是使植物生长缓慢易产生病虫害,三是污泥臭味太浓、只要还没有填埋在地下就会随时散发臭味,无法施用入地,四是含水率太高,一车污泥堆在地里自然干燥后只有五分之一,五是如下雨时就可能被冲走,六是不便施用,七是不利于堆放保管等。
   3.没有通过无害化处理,使农作物易产生病虫害,不能生长出緑色食品。如果该污泥
施用的农作物又卖到城里给城里人吃,城里人生病的机会就增多而伤害到自身。
   4.往农业运送污泥的运距将会不断延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农田积累污泥量的增加,会使运距越运越远,越来越难,运费越运越高。污泥給农民带来的害处已不断暴露,会让农民感到上城里人的当,就此原因会被农民拒收污泥农用。
   5.运污泥到农田的道路都不规范,而又是大车,可能要走一些不是公路的农田路,因此运污泥的车可能陷入田地或侧翻是在所难免,就此增大汽车磨损程度,增加维修费用和施救费用,使驾驶员不愿运送污泥,由此得增加运输费。既使干化处理加工成肥料,运输费已会高得惊人。
 (三)由于污泥含水率高而增加运输、堆放、填埋、施用、管理难度,及其工作量。因此要使以上“两法”实施容易和减少二次污染的机会,就必须对填埋的污泥先进行干化处理后再运送出去填埋。但根据重庆市《重庆晚报》刊载重庆市发改委说:“污泥处理成本非常高,仅干化设备投入就达到每台100万元,投入后运行每吨成本达380元。仅靠重庆市财力承担有些困难”。就此我们简单计算每吨分加200元的运输填埋费+380=580元/吨污泥处理处置费。这是一个不能承受的成本费用。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可预见费会产生。于是必须考虑三个问题,一是费用支出太高而无收入,违背了经济规律而无法维持长久;二是可能再次污染,违背了初衷,何必多此一举;三是谁来无休止出这个钱等问题。
 (四)以上两法的处理费就需每吨580元的成本开支,就已经无法承受,再把设备费、结合不同地点、时间和协调处理不同产生的实际费用加进去,就是一个任何城市都无能力接受的数字,而在城镇实施简单填埋和农用会使弊端越来越突出。如围城现象、浪费土地等。因此以上两法行不通。对此不得不研究行得通的新技术方法。所以要发明“燃料”。
   二.  通过多年的实验,现研究出“燃料”技术!解决了上述全部问题。其特点是:
 (一)该“燃料”属固体燃料,可做任何形状的生活燃料或普通工业企业用燃料.其发热量高于普通蜂窝煤,灰分低于普通蜂窝煤,含硫低于国家标准,挥发分还可人为调整高低。
 (二)该“燃料”生产方法可根据不同实际所需用少量煤粉或灰粉,加入助剂和污水污泥、植物粉料后充分搅拌均匀,再经成型机成型即可。因此工艺流程的操作简单,运行费用低,一般情况下运行成本费在250元一吨,(与各地普通蜂窝煤价格基本持平)这个250元再加价100元/吨的利润收益=350元吨售价可以从销售燃料产品中回收。只因各地原料有别,因此在定价时还须结合当时当地原材料价格商定以平衡收支。
 (三)由于生产该“燃料”的污泥是在污水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出口处,就进入生产燃料工艺流程到燃料成品堆放,该燃料已就成为生活必须品。因此不产生高额运输费和填埋费。至于成品销售时的运输费,因为是有需而供,不是求人接收,同时这个费用是在运输道路好、运距短、不需要特制运输车、不交纳过路费,因此运费较低。如果加给需方的价格太高,这就要政府出面协商,或由政府适当补贴。低于加工方所能接受的价格时,可由政府切断原煤煤源,统一计划安排销售原煤,还有利于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四)需要当地政府支持协调的范围有:无偿划拨土地,免税问题,销售去向是供给用燃煤的普通工业企业替代燃煤,还是供给郊区和毁林做烧柴的农村替代烧柴,(以此来保护森林已是不错的选择);销售燃料价格定价,办理相关立项手续,无息贷款等。总之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协调到加工企业顺利正常实施,直至政府甩掉这个包袱为止。
 (五)市场前景分析: 污泥是城市化和城镇发展的伴生物,只要城镇存在,污泥就不可能自行消失,不消失,就得处理,处理就得用“燃料”技术才是最好的选择。试想我国大中城镇年产污水处理污泥约900万吨,如果用以上“燃料”技术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每年就可以比现在节约资金580元/吨x900万吨=52、2亿元。就不必再加收市民相应排污费,政府已不补助就能使加工企业顺利正常实施。就可以为政府或全国市民年节约52、2亿元排污费开支,这种对政府或市民来说都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好事,从效益上看:解块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问题,又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全国范围实施“燃料”技术是现在和将来处理处置污泥的必然趋势。。
                                             撰稿人:昆明市北京路429号李英灿
           电话:13987102308
                                             于200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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